我院“尾矿综合利用”省级重点实验室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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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耶磊)12月16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发布 《关于批准组建陕西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正式批准我院建设 “陕西省尾矿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从该通知发布之日起,我院陕西省尾矿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进入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期。 陕西省尾矿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的组建是我院科研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院科技平台建设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对于我院进一步凝聚与培养高层次人才,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及技术创新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