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多措并举进一步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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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校 2014届有39个专业本专科毕业生2671名,自从2013年9月启动就业工作以来,学校始终把“就业率、就业质量双提高”作为就业工作指导思想,坚持学校统筹、二级学院为主、全员参与、分类指导、个性化服务、全方位推进的就业工作思路,先后举办毕业生就业政策宣讲与就业指导报告会20场次,免费发放《毕业生就业最新政策汇编》2800多册;通过就业信息平台发布就业岗位信息1580条,联系用人单位400多家,提供就业岗位8000多个,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26场次,冬春季大型综合暨网络招聘会2场;已为400多名有创业培训与创业意向毕业生申请免费培训项目,为225名农村城市低保家庭毕业生申报一次性求职补助,组织115名毕业生开展校内见习等工作。目前毕业生从教从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企事业单位招录及招聘签约就业共计985人,签约率36.87%,与2013年同期相比提高12.62%,加上考研上线学生,我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基本过半,就业质量显著提高。 为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招生就业处依据学校就业工作推进会精神,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采取八项措施进一步扎实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是要求各二级学院分别召开院级就业领导小组及就业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前期就业工作,自查就业目标任务进度完成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及时修订完善新的就业目标任务计划进度指标,强化就业目标管理和责任落实,按照“双提高”的要求,把毕业生日常工作的重点尽快转移到毕业生就业工作上来,以确保就业工作各项任务提前或按计划进度完成。学校从4月起每周公布各学院签约就业率、排名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4月30日、5月30日、6月15日将集中检查公布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二是进一步加大毕业生就业宣传动员教育指导帮扶工作力度,要求每个学院选聘1-2名就业创业指导师,要进一步加强对未就业毕业生日常帮扶工作责任和力度,真正掌握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和就业意向,找准帮扶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提高针对性,按照“一生一方案”制定个性化就业指导方案,给予科学正确引导指导和全程服务。招生就业处计划在5月集中举行聘任仪式和统筹安排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报告会10场次以上。 三是加强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有充足的就业信息量和职位选择空间。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完善毕业生就业信息校院两级平台,把平台建成宣传就业政策、发布就业信息、实施网络招聘和在线就业创业指导交流的服务窗口,实现对毕业生的全覆盖和及时在线服务;在保证有充足就业信息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就业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促进就业工作实际效果。 四是要加强校园招聘会的组织实施和就业基地创建工作力度,着力推动毕业生签约就业。坚持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的就业工作方式,要求各学院将每周选派1-2名毕业生辅导员,深入就业洽谈会、人才招聘会、校企协作会及行业协会1次以上,广泛搜集用人单位信息,及时准确充足地提供给毕业生;各学院要结合本院的专业生源特点,及时举办不同类型的专场招聘会,达到学校周周都有招聘会的就业氛围。学校还将集中精力举办好5月24日的夏季大型校园综合暨网络招聘会,力争邀请现场和网络参会单位100家以上,提供就业岗位3000个以上。同时抓紧抓好宁波北仑区和天津滨海新区等沿海实习与就业示范窗口及基地建设工作。 五是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国家基层就业项目和升学工作的实施力度,提高项目就业和升学在就业中的贡献份额,提高就业质量。学校要求各学院紧密结合各学院毕业生专业学历实际,实施分类指导,继续抓好大学生从教从农、教师招考、农村特设教师岗位招募、农村人才振兴计划、大学生村官、应征入伍、社区招聘、西部志愿者、基层农技服务等基层项目及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的政策宣传、应考应聘指导的全程服务,努力提高就业质量。 六是要加强毕业生实习见习和创业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就业和创业。充分发挥省级毕业生见习单位的优势,坚持抓好校内毕业生见习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达到以见习促进毕业生就业;积极探索建立“实习—就业一体化”的实习就业新模式,努力提高专科生顶岗实习的留用率,达到以实习促进就业;积极组织开展毕业生创业教育和开业指导服务工作,落实创业奖励政策,鼓励毕业生开展创业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 七是加强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与援助工作。校院要对因本人、家庭主客观原因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采取逐一摸底排查,通过建立档案、重点指导、优先推荐、跟踪服务、发放求职补贴和困难补助等帮扶措施,为他们提供“一对一”就业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促进其顺利就业。 八是要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公开制度,安全、廉洁、高效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工牢固树立以学生和就业为本,全心全意为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就业的各项工作中对就业项目和信息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对就业创业培训、就业困难援助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不分指标不限人数,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享受;对基层项目就业奖励金、见习津贴、求职补助、创业奖励一律实行院校两级公示和财务专户向学生银行卡直接拨付制度,严格执行管事与管资金分开,确保就业工作廉洁高效。整个就业工作要中加强安全和防范意识,管好信息平台和校园就业环境,坚决反对就业歧视和欺诈行为,确保就业安全,力争做到零投诉。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四不准”规定和就业工作纪律,学校在6月份集中开展毕业生就业签约和统计工作专项核查,认真审核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材料,采取访谈毕业生、回访用人单位等方式逐一严格核查复查,确保就业签约和就业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如发现违规行为,要给予通报批评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文/杨建峰 李斌 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