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4名党员和2个基层党组织获陕西省委高教工委表彰
文章字数:272
本报讯(通讯员李骁驽)为纪念建党95周年,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激励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师生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省委高教工委在“七一”来临之际印发了《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表彰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陕高教组〔2016〕60号)。
我校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教师李春、宣传(统战)部宣传教育科科长刘麦霞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干部人事处组织科科长李骁驽、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辅导员齐锋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机关四(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我校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教师李春、宣传(统战)部宣传教育科科长刘麦霞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干部人事处组织科科长李骁驽、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辅导员齐锋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机关四(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