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为本 以德育为先
——商洛学院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文章字数:2,306
★记者 彭丽娟    2010年春节期间,商洛学院学生张莉莉的父亲因病突然离世,而她的母亲也早在2005年去世。家庭突遭变故,张莉莉成为了孤儿,生活陷入困境,打算辍学打工。张莉莉的不幸遭遇引起了学院的高度重视。学院学生处紧急为她发放了特困资助金、国家助学金,并专门为她安排了勤工助学岗位,筹集到爱心捐款13828元。同时,学院学生处又赶赴张莉莉家乡,校地联手共同达成资助意向,并通过社会渠道积极联系到多位爱心人士,对张莉莉进行一对一的资助。此事被 《华商报》、《三秦都市报》、《商洛日报》和我院院报等多家媒体先后报道,在院内外引起了广泛影响。 多年来,商洛学院资助了多名个像张莉莉一样的贫困学生,解决了他们的经济困难,使他们像其他同学一样能够正常地学习、生活。“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是商洛学院资助工作始终坚持的理念,他们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办法,并积极开拓多方渠道帮助所有的贫困大学生上得起学、念得完书。 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一直是高等院校学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商洛学院地处陕西南部商洛山区,学生主要来自经济落后的西部地区和收入较低的农村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众多。以2009年为例,商洛学院共有在校生7226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达4416人,占学院总人数的61.1%,其中特别困难的学生893人,学生资助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为了切实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商洛学院以学生为本、以德育为先,在多年资助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学生资助工作新模式,开创了学生资助工作的新局面。 以学生为本,创新学生资助模式 商洛学院积极运用“奖、贷、助、补、勤、减(免)”等资助手段,建立了多元化资助体系,形成了国家、学院、社会三层资助阶梯,扩大了学生资助工作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在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资助体系下,商洛学院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特殊补助、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项目。同时,商洛学院还积极与社会慈善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联系,多方位拓宽资助渠道。 在新生报到现场,商洛学院开设绿色通道,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咨询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可首先通过“绿色通道”无条件入学,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发放“爱心礼包”,礼包内包括价值四五百元的学习和生活用品。入学后,学院依照国家规定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情况进行核实,并建立了操作性强、准确性较高的贫困生电子档案库,确保将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体系内,并定期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对这些学生实施重点关注和定时回访。商洛学院首创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级评定办法”,在国家制定的专业(年级)、系、院三级评定办法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评定工作流程,创新性地增加了班级评定,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增加了透明度、真实性和民主性,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增加资金投入,扩大学生覆盖面 在国家政策的倾斜和学院的全力支持下,商洛学院不断增加资助金额,扩大资助面。2007年到2009年,商洛学院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3433人次,资助金额1735.23万元,人均资助1291.76元,资助面达到87.3%,平均每位学生都能得到约占学费1/3的资助。 商洛学院每年发放各种奖助学金达一千多万元,其中2009年,共有34人获得国家奖学金,受助金额27.2万元;578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受助金额289万元;3028人获得国家助学金,受助金额262万元;724人获得学院助学金,受助金额27.4万;78人通过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获得了18.3万的报酬;42人获得10万余元的社会资助;同时,学院为1621人办理国家助学贷款932.52万元。学院自2004年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以来,先后为4838名同学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合同金额达2629.578万元。 对于个别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或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学生,商洛学院还给予临时困难补助,缓缴或减免学费。2009年,学院不但为来自地震灾区的每位学生减免了学费,而且发放了生活补贴,平均每人得到了4800元的资助,共计为137人发放资助65.76万元。 以德为先,注重感恩教育 在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覆盖面和资金投入的同时,商洛学院积极开展感恩教育。资助的根本目的在于育人,只有把资助工作与德育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的 “主体性”意识,才能把资助工作落到实处,最终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 为了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感恩和回报意识,使他们明白“受助于社会,当回报于社会”的道理,将德育工作做好、做实、做活、做强,商洛学院启动了 《商洛学院义务劳动卡》制度,将义务劳动正式写入资助工作制度条例,调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到义务劳动中和社会公益活动来。凡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每学年必须义务参加累计10小时的劳动,不少于两次的社会公益活动。凡未按规定完成义务劳动任务的学生,下一学年取消评定各类奖助学金的资格。义务劳动卡自启动以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同学们纷纷表示,义务劳动卡制度的实施不仅培养了同学们的动手意识,提高了解决生活中问题的能力,而且增长了见识,更加学以致用,投身社会实践;义务劳动卡增加了参与义务劳动的途径,提高了同学们主动联系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将“感恩于心,回报于行”理念践行到了实处,是非常有意义的活动。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在学院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和积极探索,商洛学院创新了学生资助工作的新模式,进一步开创了学生资助工作的新天地和新局面。商洛学院的学生资助工作不仅赢得了广大学生的一致好评,而且获得了上级领导部门、兄弟院校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08年,商洛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西北大学等全省其他20家高等院校一起被陕西省教育厅评为“陕西省2008年度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