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教师称谓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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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是古人对教师的通称。古人将师与天、地、君、亲相并列。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里的师就含有教人知识、授人以渔的老师的意义。 先秦时代,人们统称老师为“师傅”。《谷梁·昭公十九年》载:“羁贯成童,不就师傅,父之罪也。”这就是说孩子成长,不请老师教育,父亲是有罪过的。先秦时还有将老师称作 “先生”的,《礼记·曲礼》云:“从于先生,不越礼而与人言。”这一称谓至今仍在沿用。战国时,有将教师称为“博士”的,《史记·循吏列传》载:“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 先秦直到汉代,还有将教师称作“师资”者,杨士勋疏《谷梁·僖公三十二年》云:“师者教人以不及,故谓师为师资也。”又《后汉书·欧阳歙传》有:“上令陛下获杀贤之机,下使学者丧师资之益。”汉朝鼎盛的时候,太学教师被称为 “学官”或“校官”,《史记·儒林传序》有“公孙弘为学官”的记载。东汉又把太学教师称作“讲郎”。《后汉书·儒林传》云:“有诏高才生授《古文尚书》、《毛氏》、《谷梁》、《左氏春秋》……虽不立学官,然皆擢高第,为讲郎也。” “助教”一词最初见于西晋咸宁二年立国子学校后,设“助教”协助博士传授经学为国子学校。宋代又改称“教授”。宋制规定,诸路、州、军所立学校均设教授之职,用经术行义教导诸生,并掌课试之事。各王府也设教授之职,为教授名官之始。对于地方学校的教师,则通称“老师”。金元好问《示侄孙伯安》诗云:“伯安入小学,颖悟非凡貌,属句有夙性,识字惊老师。” 明清时期,又恢复“助教”的称呼,并在府学中设“教授”。此外,明代又称掌课试之事的教师为“教习”,清代称掌管教导之事的教师为“教职”。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尊师的美德,尽管在我国古代对教师有种种不同的称谓,但都含有尊崇、尊敬的含义。比如过去常把家庭教师称作“西席”或“西宾”。古人席地而坐,又以西边为尊位,常请教师坐在西边,以示敬意。除上述以外,教师有“司业”、“监学”、“教谕”等称谓。 原载于 《商洛师专》2005年9月15日第37期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