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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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 1月1日,由国民党各民主派别联合组成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在香港成立,并发表宣言,明确提出要“推翻蒋介石卖国独裁政权”。 4月21日,收复被敌人侵占了一年又一个月零三天的延安。 4月1日,毛泽东在山西兴县蔡家崖村晋绥干部会议上讲话,总结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的经验,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在当前历史阶段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12月30日,新华社1949年新年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中指出:在全国范围内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人民共和国,这是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中国一切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1949年的主要任务。1949年 2月3日,东北野战军举行盛大的进驻北平入城式。 3月23日,中共中央及所属机构陆续离开西柏坡及其附近村庄,于25日全部迁到北平。 9月19日,国民党绥远省政府主席董其武率部起义。绥远省和平解放后,华北全部解放。25日、26日,国民党新疆省警备总司令陶峙岳、新疆省政府主席包尔汉率新疆省军政人员先后通电起义。新疆省和平解放后,大西北全部解放。 10月1日,毛泽东在北京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了。1950年 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利益的新婚姻制度。这是扫除我国封建旧传统,实现妇女解放的一件大事。 10月上旬,中共中央根据朝鲜党和政府的请求和祖国安全的需要,作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 11月16日,中国政府照会印度政府,严正指出解放西藏是中国的内政,任何人都不能干涉。在此以前,印度政府曾照会中国政府说中国人民解放军向本国的领土西藏进军是 “侵入西藏”,是 “可悲叹的”,企图阻挠解放西藏。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从1951年3月1日起,重点试行。 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 10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和决定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的方针。1952年 1月5日,周恩来在政协第三十四次常委会上作关于《“三反”运动与民族资产阶级》的讲话,阐明了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和唯利是图的本质,号召全国工商业者积极参加“三反”运动。 6月中旬至9月下旬,中央教育部对全国高等院校进行了院系调整工作。 7月1日,新建的成渝铁路通车。 8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14日,政务院又发布《关于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实施办法的决定》,积极推行民族区域自治。1953年 12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这时,全国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已有1.4万多个。决议总结了办社的经验,进一步指明引导个体农民经过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再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这是党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正确道路;并强调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日益成为领导互助合作运动继续前进的重要的环节。在决议的指引下,农业生产合作社从试办时期开始进入发展时期。到1954年春,合作社发展到9万多个,生产普遍增长,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 12月31日,周恩来在同印度政府代表团谈话时,提出了国家之间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1954年 9月15日至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12月21日至25日,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推举毛泽东为政协名誉主席,选举周恩来为主席,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